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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3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
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5:00 时,监事
会 3 名成员传回表决票。
    会议审议并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
告》。
    监事阎建明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1、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归还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且还款措施具有不确定;
    2、以前多次询问大股东及管理层,均回答关联担保及占用已全部披露,且
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已承诺,可本次中报又披露出新的关联担保借贷事项,作为监
事无法保证关联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
    3、新披露的诉讼事项,特别是其中的关联担保借贷事项,担保时未履行审
批程序,被诉后未通告及公告,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4、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且一直未有明确审计结果,其真实、准
确、完整无法确定。
    除监事阎建明先生外,其他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华泽钴镍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
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报告及其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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