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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东钽: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30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
    1、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
容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公司
原未预计此交易,现经双方多次协商,签订了相关购买协议后,形成
了本次交易。
    2、公司在新产业园区给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水电汽,因交易对方经营规模的变化,使水电汽用量增加,故
而增加相应的预计交易金额。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提请本
次董事会对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有关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除此,其他日常关联
交易未发生调整变化(原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031 号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
朱景和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 年 1-7
关联交易类                    交易内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关联人                                            月份实际发
    别                          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生额(万元)
向 关 联 人 采 宁夏星日电子有 废 钽 材
                                                   0        1000       685.08
购原材料       限公司         料
向关联人销
             中色(宁夏)东方 水 电 汽
售产品、商                                      200          600       385.53
             集团有限公司     等
品(水电汽)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07 号
     法定代表人:沈月英
     注册资本:13200 万元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钽电解电容器、铌电解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独石
电容器、铌声表器件、光电产品、精密陶瓷、微粉等产品的研制、开
发、生产和销售。
    2、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21 万元,净资产-22,80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715
万元,净利润-665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必要性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容
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
    5、预计 2016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
    6、履约能力分析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废钽电容器,公司购买其作为钽原
料,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
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
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
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2、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7,919 万元,净资产 91,58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4,857 万元,净利润-17,228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持有公司 201,916,8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45.80%,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新产业园区供电系统线路规划与改造,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
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故公司
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电费交易上形成关联交易。
    5、2016 年预计以上内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11,614 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
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水:3.15 元/m3     电:0.51 元/KW小时      汽:121 元/吨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均原则上按照
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
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
度等内容。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
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交易可以解决
公司的部分原料来源;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汽等,是提高经营业绩的需
要。预计交易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
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1070.61 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认为,调整公司预计 2016 年有
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的
开展和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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