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发挥在环境市政领域项目管理与技术优势,做强做大环境市政业
务板块,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拟投资 1400
万元,联合瑞安市涵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涵之公司”)、浙江创
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田公司”)、瑞安市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顺益公司”)、杭州天泽龙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门公司”),对“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泽环保”)进行增资。
本公司、涵之公司、创田公司、顺益公司、龙门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鉴于本次投资金额仅占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71%,未达到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及时披露标准,故未对《合
作协议》的签署事项作专项公告。
天泽环保将作为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温州瑞安市工业固废无害化
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2、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2016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温州天泽大有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天泽环保。
根据本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天泽
环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二、天泽环保的设立情况
鉴于相关合作方应履行投资审批程序,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前期工
作,根据瑞安市政府要求,2016年4月25日,余和平、林涵、叶永森先
期出资成立天泽环保。天泽环保注册号为91330381MA285JJFOG,企业类
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瑞安市安阳街道,注册资本为500万
元人民币,其中:余和平认缴出资250万,占注册资本的50%;林涵认缴
出资150万元,占30% ;叶永森认缴出资100万,占20%。主要从事生物
质能源利用开发,工业垃圾处置集中供热、发电及能源合同管理等。
先期成立天泽环保成立旨在开展项目土地预审等前期筹备工作。各
合作方约定在完成投资审批程序、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后,以股权平价转
让与增资扩股的形式对天泽环保进行工商变更。
目前,天泽环保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运作,故无需披露
天泽环保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瑞安市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情况
目前,制鞋、造纸等产业已成为温州瑞安市的支柱产业,但在生产
过程中产生大量固体废物。《温州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规划》相关统计数据表明,瑞安市鞋类规模企业有各种生产线800多条,
日产生固体废物约0.5吨,年产生鞋类固体废物约13万吨。造纸企业在
废纸分拣和纸浆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服装企业产生边角料及其
他工业企业产生的可燃固体废物日可达60~80吨,年产生废料2.3万吨
以上。目前这些工业固体废物大多露天焚烧,或随生活垃圾进行填埋,
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垃圾填埋形成压力,同时二次资源没有得到有
效利用。
对此,当地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经委托,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开发了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能够实现对相关固体废物的“减量化、
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天泽环保主要从事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
设与运营,即利用鞋类等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循环流化床锅炉生产次高温
次高压蒸汽,经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生产低压蒸汽和电力。该项目主要
建设日处理鞋革等工业固体废物 200~230 吨的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
床锅炉 2 台、15 MW 的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1 台、18 MW 汽轮发电机 1 台
等;配套建设工业垃圾储运破碎系统、除盐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烟气
净化装置以及除灰、除渣系统、输配电系统和厂区污水处理系统等,工
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 2 亿元(暂定)。
四、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本次联合涵之公司、创田公司、顺益公司、龙门公司共同对
天泽环保进行增资。其他合作方情况如下:
1、涵之公司基本情况
涵之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注册号为 91330381MA285XC1X9,企
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法定代
表人为林涵先生,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主要从事生物质能源利用开发、
能源合同管理。
涵之公司由林涵等自然人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创田公司基本情况
创田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注册号为 913303816970039726,企
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法定代
表人为邱晚珍女士,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主要从事对商业、房地产、
矿山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和策划、室内装潢、汽摩配件、鞋、箱包、
服装、针纺织品、电子电器销售。
创田公司由邱晚珍等自然人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顺益公司基本情况
顺益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注册号为 91330381730296659W,企
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法定代
表人为余和平先生,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顺益公司由余和平等自然人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龙门公司基本情况
龙门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注册号为 91330183MA27WOHH9Q,企
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杭州富阳区龙门镇,法定
代表人为杨秀龙先生。注册资本为 2200 万元,主要经营实业投资、企
业投资咨询(除证券和期货)、生态农业观光、文艺演出策划、非医疗
性健康咨询服务。
龙门公司由杨守峰等自然人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涵之公司、创田公司、顺益公司、龙门公司均以现金方式
出资。本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情况(增资后的天泽环保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温州瑞安市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工业废弃物的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置的环境
治理技术开发和污泥与装修垃圾、部分建筑垃圾焚烧发电;集中供热等
综合利用与运营服务等。
市场情况:天泽环保是温州瑞安市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
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该项目与瑞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相关项目
相对接,一方面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另一方面通过焚烧发电、
集中供热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与运营,向工业园区供应一定数量的低压蒸
汽、向电网送入一定数量的电力。该项目符合《温州市“十三五”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布局合理,周边没有工业废物焚烧处置
企业、无集中供热热电厂,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填补该区域工业固体废物
处置和热电联产产业布局的空缺。
六、《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增资各合作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以股权平
价转让与增资扩股的形式对天泽环保进行工商变更。
2、出资比例:本次增资后天泽环保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
本公司出资 14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28%;涵之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
18%;创田公司出资 1250 万元,占 25%,顺益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 18%,
龙门公司出资 550 万元,占 11%。
3、出资时间: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各合作方应在天泽环保完成工
商变更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各自比例支付第一笔出资,即注册资本的 10%
计 500 万元;第二笔出资即注册资本的 70%,剩余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
需求逐步支付。上述第二笔与剩余资本金应在天泽环保向各股东发出交
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账。
(二)组织架构
根据《合作协议》,天泽环保设立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本公
司推荐 3 名董事候选人,其他合作方各推荐 1 名候选人。天泽环保董事
长、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顺益公司委派,总经理由涵
之公司委派,财务科长由创田公司委派。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主席由创田公司委派。
(三)其他方面
《合作协议》要求各合作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力和资源优势,为
天泽环保的设立、建设和运营提供持续的支撑,以快速建立规范、完善
的公司管理体系,形成规模并产出效益。规定各合作方应避免与天泽环
保发生同业竞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温州区域市场范围内,以单
独或与其他方合作等方式,涉及与天泽环保相同的业务。约定各合作方
的权利、义务,协议生效条件以及争议和终止等事项。
七、本次投资天泽环保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天泽环保主要从事温州瑞安市工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
利用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业务。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形成本公司在固废处置
及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绩,做强做大环境市政业务,
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投资效益测算
该项目系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的可再生能源类项目,符合《温州市“十三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可享受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理的政府
补贴、环保垃圾处理发电的上网电价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该
项目处理规模适度,所发电力可在园区就近消费,亦可按规定送入电网,
又能向园区部分工业用户供热、供汽,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据预测,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该项目税前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9.99%,
投资回收期 4.36 年(含建设期 1 年),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
能力;同时供需市场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二)投资风险分析
在设立过程中,该项目应严格执行技术评定、环评批复和项目核准
等程序,能否获得各项审批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进程。各合作方应充
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天泽环保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银
行融资。以天泽环保名义申请银行贷款,可能存在一定的融资风险。
在运行过程中,该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赢利水平主要受制于以鞋业废
弃物为主的原料能否有长期、稳定的供应,以及政府各项补贴及优惠政
策能否持续等因素影响。尤其是在目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项目所在区
域内的大部分企业生产处于低谷,开工率不足,因此该项目焚烧工艺要
兼顾焚烧再生纸废弃物、燃煤等原料,以规避原料风险。
(三)投资影响分析
本公司投资天泽环保,是做强做大环保业务的重要举措。同时,本
公司将积极跟踪该项目的工程建设业务,力求以投资拉动工程业务。
本次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资金状况等产生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对公司 2016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其他
本公司将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及时披
露该项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