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决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 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半年报》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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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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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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