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舟山六横金旺角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0 人,钟昌标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委托王端旭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5 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明东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
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