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2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原5名激励对象冯士顺、黄显礼、陈亚全、刘治华、程相振因个人原因
辞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7.76万份。
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97人调整为9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91.76万份调整为1,314万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汤铁装先生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盛伟平女士的近亲属,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除5
名激励对象冯士顺、黄显礼、陈亚全、刘治华、程相振因个人原因辞职,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7.76万份外,同意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的9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657万份,行权价格为
4.33元/股。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汤铁装先生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盛伟平女士的近亲属,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