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 08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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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5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26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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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元力股份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荔元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怀玉山公司、江西元力 指 全资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满洲里公司、满洲里元力 指 全资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 指 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元力环境 指 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元禾化工、南平元禾 指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信元投资、南平信元 指 间接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EWS 指 参股公司-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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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元力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卢元健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yuanlicarbon.com
电子信箱 dm@yuanlicarbo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文显 罗聪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电话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传真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子信箱 dm@yuanlicarbon.com dm@yuanlicarbo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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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02,568,503.66 294,079,094.56 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20,883,491.44 20,201,971.05 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390,343.93 13,731,889.61 48.49%
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832,287.14 19,633,122.56 148.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591 0.1444 148.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36 0.1485 3.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36 0.1485 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3.97%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6% 2.70% 1.1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1,005,087.59 887,859,496.08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29,681,087.37 522,397,595.93 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8947 3.8412 1.39%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58,337.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64,692.7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5,818.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1,705.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4,316.76
合计 493,147.5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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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木质活性炭在经历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洗牌后,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行业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在错综复杂的国内
外形势下,国内经济保持平稳的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为此,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策略,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变化
为抓手,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
效应与均衡发展。
2、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 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
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主要利润来源于元禾化工与全球
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 EWS,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元禾化工与赢创工业集团合
资设立 EWS 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
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十年的良好合作,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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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6 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的策略,立足于挖掘内部潜力,防范外部风险,利
用既有产能实现稳健发展。
公司活性炭业务产销稳定增长,各生产基地的业务协同与均衡发展方面进一步提升,满洲里公司继 2015 年实现盈利后,
报告期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区域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硅酸钠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盈利;在活性炭环境工程综合应用方面有积
极进展。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02,568,503.66 294,079,094.56 2.89%
营业成本 248,613,820.26 240,814,613.44 3.24%
销售费用 23,299,114.38 21,675,565.60 7.49%
管理费用 31,710,634.47 31,747,912.56 -0.12%
财务费用 251,731.64 -444,063.87 -156.69% 主要是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主要是各公司税率不同及满洲里
所得税费用 154,200.04 2,087,424.89 -92.61%
公司利润大幅增长
研发投入 6,693,718.93 6,654,259.35 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832,287.14 19,633,122.56 148.72% 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43,541.62 -8,281,972.80 -1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26,322.23 -10,003,290.55 422.09% 主要是银行借款归还额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61,268.10 1,923,711.94 -617.81%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868.80 万元,同比增长 2.68%。其中:
(1)木质活性炭业务收入 23,546.73 万元,同比增长 6.41%,销售量同比增长 7.01%,毛利率基本稳定。
(2)硅酸钠产品销售收入 6,322.07 万元,同比下降 9.19%,销售量同比增长 4.71%。受生产资料价格下降影响,硅酸
钠价格相应下降,但元禾化工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硅酸钠业务的盈利水平相对稳定。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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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由元力股份和子公司荔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分别生产。四个
公司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为: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
工用、药用、针剂、水处理及其他用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司已陆续开发完成室内空
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
酸炭、丙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拓宽了活性炭应用领域。
2、2015 年 4 月,元力股份完成对元禾化工 51%股权的收购,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专业从事白炭
黑中间体—硅酸钠的生产,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德国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白炭黑(包括消光剂和
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元禾化工通过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元禾化工占 40%股
权),获得稳定而良好的投资收益,是主要利润来源;元禾化工生产的水玻璃产品 90%以上向 EWS 销售,EWS 消耗的水玻
璃 100%向元禾化工采购。
3、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设立“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发挥活性炭在环境工程应用方面的优势,打
通环保应用,将公司从纯产品生产向环保工程应用和劳务服务领域扩展。同日设立“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将有利于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比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行业
活性炭 236,469,514.37 191,107,634.35 19.18% 6.86% 7.85% -0.74%
硅酸钠 66,098,989.29 57,506,185.91 13.00% -9.19% -9.59% 0.39%
分产品
活性炭 235,467,289.23 190,252,137.13 19.20% 6.41% 7.37% -0.72%
硅酸钠 63,220,733.30 54,848,090.67 13.24% -9.19% -9.64% 0.43%
其他 3,880,481.13 3,513,592.46 9.45% 22.28% 20.61% 1.25%
分地区
中国境内 237,826,723.69 201,325,484.23 15.35% 4.86% 6.01% -0.92%
中国境外 64,741,779.97 47,288,336.03 26.96% -3.77% -7.10%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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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 6,298.45 万元,占比 26.55%;上年同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 5,947.64 万元,占比
23.52%。前五大采购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 3.03 个百分点。
变化的主要原因:①因外购半成品采购量减少,采购总额下降,前五大采购占比增加。②有 3 家供应商进入两期前五大,
公司供应商保持稳定。
综上,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对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 10,360.15 万元,占比 34.69%;上年同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 10,223.12 万元,占比 35.14%。
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上年同期减少 0.45 个百分点。
变化的主要原因:①前五大客户销售增加主要原因为活性炭销售总额增长。②有 3 家客户进入两期前五大,大宗客户较
为稳定。
综上,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对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EWS 白炭黑 37,723,953.33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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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1、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 20 世纪 90 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
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根据 Freedonia 市场研究报告,美国是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消费国和进口国,2014 年美国活性炭消费量约为 69 万吨,占全球活性炭消费量的 40%左右。近年
来,中国、巴西、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迅速工业化,工业用活性炭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带动了全球活性炭市场需求
的不断增长。根据国际咨询机构 Radiant Insights 预计,到 2020 年,全球活性炭市场产值将超过 50 亿美元。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
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
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木质活性炭行业自 2012 年以来面临需求下滑和成本高企的双重挤压,市场持续偏空运
行,发生了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洗牌。公司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优化管理,占据了主
动、优势的地位。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行业经营压力有所减轻,
但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
未来,面对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并随着国内活性炭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一部分规模小、耗能大、污染严重的
小型活性炭生产企业必将被市场所淘汰,而行业内技术先进的优势企业必将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生产规
模和市场份额,产业资源将向着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产品结构优化并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业龙头企业集中。
(2)2015 年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硅酸钠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
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 50 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沉淀法白炭黑是白炭黑的主流产品,占
白炭黑总产能的比重超过 80%,其中接近 70%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
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根据国际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估算,预计未来 5 年内,中国轮胎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3,000 亿元。
随着“绿色轮胎”市场的高速增长,沉淀法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元禾化工生
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 EWS 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 具备年产 10 万吨白炭黑生产规模,也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
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
(3)2014 年 12 月,国家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治理,标志着 VOCs 治理千亿市场的正式启幕。活性炭是 VOCs 治理的核心耗材,具有吸附容量高、吸附速度快、使用成本
低、易于再生等优势。VOCs 处理市场的启动,将为活性炭的环境工程应用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行业政策环境
(1)公司生产的木质活性炭产品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
“农林业”第 48 项“次小薪材、杀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第 54 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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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23 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鼓励
类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
类项目,这两类产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财税〔2015〕78 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 3 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政策。该
文件是 2001 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
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长期利好。
(3)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
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国家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
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
进行业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规模
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
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
等。活性炭行业在空气治理方面具有先发优势,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也做了大量探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的颁布实施,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2015 年 4 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
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 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
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活性炭在水治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随着水治理的深入开展,不仅在突发性事件中需要活性炭发
挥作用,日常治理中对活性炭的需求也会逐渐提升。
石化行业是 VOCs 污染的第一大来源,2014 年 12 月环保部发布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标志着挥
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全面启动。随后,财政部、发改委和环保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北京、
上海也相继发布当地的收费标准,我国 VOCs 处理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
(4)2009 年 12 月 8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税委会[2009]28 号《关于 2010 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锯
末、树皮、木屑、竹子等为原料生产,广泛用于医药、果汁、饮料等领域,其干品填充密度小于 0.5 克/立方厘米(粉状,200
目筛余物 20%以内)的木质活性炭增列税目,避免国家严控煤质活性炭出口的不利影响。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已向国家
财税主管部门提请恢复木质活性炭的出口退税政策。
(5)201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
提出:发展壮大林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
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产
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加大中央投资对福建省生
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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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项目统筹管理试点。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收益。
(6)2014 年 3 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对加快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探索革命
老区扶贫攻坚新路子、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所在
地延平区纳入规划范围,公司也将受惠于该规划。
(7)为推动福建地区木质活性炭产业进一步做强、做精、做大,2013 年 11 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授予福建省南平、
三明和龙岩市“中国木质活性炭产业基地”称号,公司为产业基地的唯一领军企业。今后,依托产业基地建设,公司将进一步
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品牌效应和知名度,带动行业壮大。
(8)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从 2011 年开始,国家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平台,
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公司所在地南平市入选第二批十个示范城市。在 2014—2016 年综合示范期内,中央
财政将在产业低碳、交通清洁、建筑绿色、服务业集约、污染物减量、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等六大领域,从支持节能减
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有政策中优先予以支持;对现有政策没有覆盖的项目给予综合奖励。南平市成为示范城市后,是公
司长期致力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的研究与应用的重大利好。
3、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
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
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
长。自 2001 年以来营业收入连续十四年稳健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年产销量也从 1999 年建厂时的 500 吨左右的规模发展
到约 6 万吨的规模,增长近 120 倍。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
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参股公司—EWS 用于白炭黑的生产,EWS 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全
国同行业前列。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2016 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为依托,巩固、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经营目
标。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29,868.80 万元,同比增长 2.68%,完成年度计划的 48.18%。
(2)公司活性炭业务产销稳定增长,各生产基地的业务协同与均衡发展方面进一步提升,满洲里公司继 2015 年实现盈
利后,报告期经营效益持续向好,区域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硅酸钠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盈利;在活性炭环境工程综合应用方
面有积极进展。
(3)围绕深化产品专用性、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方面持续展开技术研发工作,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南京林产化工
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提升公司研发的整体技术水平。
(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扩大的变更,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为:生
产范围,原料药(药用炭),药用辅料(药用炭);有效期至 2019 年 3 月 9 日;获得海关部门颁发的“AEO 认证企业证书”,
认证类型为高级认证企业,这有利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开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为完善人事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逐步将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转至公司。
(6)完善公司网站建设,及时发布经营动态信息,便利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维护投资者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7)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5 年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成功举办 2015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且参加福建证
监局主办的“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通过全景网互动平台的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行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木质活性炭在经历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洗牌后,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行业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在错综复杂的国内
外形势下,国内经济保持平稳的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为此,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策略,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变化
为抓手,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
效应与均衡发展。
2、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 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
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主要利润来源于元禾化工与全球
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 EWS,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元禾化工与赢创工业集团合
资设立 EWS 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
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十年的良好合作,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3、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
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
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
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
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
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
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4、汇率波动风险
进入 2016 年后,人民币汇率呈明显的双向波动,增加了对业绩影响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单向波动,对
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同时,公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司部分出口业务采用人民币结算,未来可通过提升人民币结算比例规避部分汇率风险。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
计划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报告期末累 披露日期(如 披露索引(如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累计实现的收
额 入金额 计实际投入金额 有) 有)
益
中国证监会指
公司本部委托征地 2011 年 12 月
1,700 0 1,211.28 71.25% 0 定创业板信息
126 亩 22 日
披露网站
南平元力竞拍陈坑 中国证监会指
2016 年 05 月
至瓦口工业园区 3,370 843 843 25.01% 0 定创业板信息
19 日
300 亩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