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
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监事
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萍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未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