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