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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六年八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16 年 9 月 7 日 上午 9:30
    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8 号静安中心三层)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9 月 7 日至 2016 年 9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04   品种及期限
    2.05   利率及付息方式
    2.06   发行方式
    2.07   担保条款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9   挂牌转让安排
    2.10   偿债保障措施
    2.11   承销方式
    2.12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
期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
引》、《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
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敬请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
本、优化债务结构,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方案汇报如下,请对以下议案
内容逐项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设超额配售权。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为 3+N(在每 3 年结束后,公
司有选择增加一个发行周期的权利,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具
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
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五、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
议并取得无异议函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
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无担保。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所支持的绿色产业。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九、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交易。经监管部门批
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
续期绿色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交易。
    十、偿债保障措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若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三)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四)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
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
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结果为准,成功发行后须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敬请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
法》、《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
版)》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
债券方案的基础上,全权办理与本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
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非公
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挂牌转让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
构;
    三、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
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
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
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
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
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
体处理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敬请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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