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新
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德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