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获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四创电子”)收到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
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97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四创
电子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总体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详见 2016 年 8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尚存
在不确定性。《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