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金额为 14,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公司在
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
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
运用情况良好。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截止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期限未
超过 3 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2,000 万元。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