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16-082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科
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阳光电”),因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发展需
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拟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
万元,有效期为3年。同时科阳光电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万元,有效期为3年。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科阳光电拟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为科阳光电
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超出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与相
关方签订相关协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58061590Y
3、注册资本:16960万元人民币
4、实收资本:1696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0年07月06日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住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
8、法定代表人:朱坤华
9、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封装测试服
务,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科阳光电事项,本公司持有科阳光电56.76%
的股权,科阳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次科阳光
电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科阳光电股权比例由56.76%变更为52.68%,科阳光
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科阳光电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科
阳光电股权比例由52.68%变更为66.63%,科阳光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科阳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股东姓名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00 66.63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10.61
周芝福 1,460 8.61
苏州市澄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5.90
惠州东宏升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 4.13
刘金奶 300 1.77
周如勇 240 1.41
惠州智通津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 0.94
合计 16960
11、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期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843.55 18,023.43
负债总额 10,360.97 5,717.09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482.58 12,306.34
截止2016年06月30日,科阳光电资产负债率为47.43%。
(2)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期间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567.32 2,508.94
利润总额 -818.68 -2,633.92
净利润 -823.76 -3,034.03
(注:上述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6月份财务数据尚未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被担保方(债 担保方(保证
债权人名称 担保金额 用途 担保方式
号 期限 务人)名称 人)名称
苏州科阳光 惠州硕贝德
光大银行苏 用于生产设备等固定 连带责任
1 2000 3年 电科技有限 无线科技股
州分行 资产的采购 信用保证
公司 份有限公司
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苏州科阳光 惠州硕贝德
中信银行苏 连带责任
2 1000 贴现、开立信用证、贸 3年 电科技有限 无线科技股
州分行 信用保证
易融资、进口押汇、出 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口押汇
合计
五、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科阳光电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科阳光电正常运营和
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科阳光电提供上述连
带责任信用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科阳光电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科阳光电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也
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科阳光电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9,900万元,占
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01.42%,占
公司2015年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8.8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6,3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除上
述担保外,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