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纪
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