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董事吴
爱福、独立董事侯宏启、林志、肖作平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建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且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公告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报告发表了意
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研发项目立项计划主要涉及新能源行业和水泥行业。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