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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07-11-03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湖北证监局的具体工作部署,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2007年4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制定了治理专项活动方案,并于2007年5月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湖北证监局于2007年8月16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关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湖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结果,公司对治理方面尚需改进的地方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并针对问题切实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加强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4月,公司积极开展部署了相关工作,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发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送达了有关学习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加强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成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确定了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按计划分阶段推进治理专项工作。
    2007年5月,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评议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评议,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与建议。
    2007年6月,公司再次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学习和讨论。
    2007年7月,公司对照治理专项活动的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已于2007年7月底上报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
    2007年8月,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并在指定媒体公布。
    二、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
    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建立了《接待和推广制度》,同时对“武汉塑料”网站进行了改版和优化,使投资者能够更充分、快捷的了解公司动态。
    2、公司内控制度仍需完善和修订。
    公司6月份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修订,10月份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使重大事件在报告责任、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过程中由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支撑。
    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形式需加强。
    公司在做日常经营的重大决策时,均及时与相关委员会进行交流沟通,充分听取专业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保证了公司运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需完善。
    公司在经历了2005年巨额亏损后,于2006年度刚刚扭亏为盈且属非经营性盈利,因此,公司目前的工作重心仍放在生产经营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方面。同时,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适时推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公司日常采取传真、电邮方式及时将证券市场新规定、新制度发给董、监事及高管学习;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组织相关学习时,公司统筹安排学习计划,鼓励董、监事和高管参加新知识的培训。
    三、湖北证监局整改建议及公司整改情况
    1、“三会”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没有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形式需加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大部分没有参会人员发言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会有因为工作繁忙原因而无法列席股东大会情形,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增强董事、监事、高管勤勉尽责意识,督促董事、监事、高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股东建议和意见;公司在做日常经营的重大决策时,均及时与相关委员会进行交流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同时,公司还会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公司会进一步强化证券事务方面的基础工作,在今后的会议记录中会更加详尽的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
    2、公司内控制度,如《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没有明确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时点、公司在媒体刊登相关宣传信息的内部审核或通报流程、建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仍需完善和修订。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10月底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时点、流程等内容予以了规定,以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增强公司透明度。此内容在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中也有体现。
    3、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需完善。
    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02年薪酬的议案》中,将净资产收益率及净资产增长率作为考核高管人员的主要指标,但是尚未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
    整改措施: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建立了《接待和推广制度》,同时对“武汉塑料”网站进行了改版和优化,使投资者能够更充分、快捷的了解公司动态。此内容在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中也有体现。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整改措施:公司日常采取传真、电邮方式及时将证券市场新规定、新制度发给董、监事及高管学习;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组织相关学习时,公司统筹安排学习计划,鼓励董、监事和高管参加新知识的培训。此内容在公司自查整改情况中也有体现。
    四、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公司在经历了2005年巨额亏损后,于2006年度刚刚扭亏为盈且属非经营性盈利,因此,公司目前的工作重心仍放在生产经营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方面。同时,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其他上市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适时推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
    五、整改工作的意义
    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的职能,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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