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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5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2016 年 8 月 2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中
国中车”)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52 号文核准。
    中国中车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4,000 万张(含不超过
2,000 万张超额配售行权额度),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发行人最
近一期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1,157.73 亿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0.99 亿元(2013、2014 年数据引自原中国南
车 2013-2014 年度审计报告,2015 年数据引自中国中车 2015 年审计报告,上
述数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
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
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
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
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
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
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
刊登在2016年8月2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简称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中国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
本次债券                     指 指根据发行人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及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董
                                事长及总裁作出的决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90亿元(含
                                9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记机构、证券登记机构            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指中金公司和瑞银证券的合称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16年8月26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2016年8月29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T日)                       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为“16 中车 01”,债券代码为“136671”)
    (二)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可超额配售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三)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单一品种,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
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
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持有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
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的基础上,追
加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发行额度。
    (十二)起息日:2016 年 8 月 30 日。
    (十三)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8 月 3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四)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六)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
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十八)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
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一)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二十四)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
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
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
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5)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
基金;(6)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7)
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
投资者;(8)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二十五)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
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簿
记管理人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
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
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
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二十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二十八)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公司有息负债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三十)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
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一)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三)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6 年 8 月 25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6 年 8 月 2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
                         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2: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2016 年 8 月 30 日)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 年 8 月 3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
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
司可以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
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存续期的后 2 年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10:00-14:00 之间将《中国中车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从本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询价可
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
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10:00-14:00
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65059636,咨询电话:010-65058117。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
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
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认购不足人民币 20 亿元的剩余
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
模上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发行额度。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发行首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T 日)的 9:30-17:00,
及 2016 年 8 月 30 日(T+1 日)的 9:30-12: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
10:00-14: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
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
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
下,原则上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
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T+1 日)12:00 前足额划至牵头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
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中车股份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
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银行账户:1100 1085 1000 5600 040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10123
    联系人:王媛媛、吴安卿、姚任之、赵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牵头
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牵头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
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殿国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
联系电话:       010-5186 2188
传真:           010-6398 4785
联系人:         谢纪龙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项目负责人:       李鑫、王超
项目经办人:       赵沛霖、马青海、朱一琦、王菁文、郭思成、祁秦
(三)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联系人:           孙祺、王卓、崔勐雅、杨清、李伊娃
联系电话:         021-38668653、010-58328526、010-58328521、010-58328530、
                   021-38668829
传真:             010-58328765
(以下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
 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 年期品种(区间:2.50%-3.5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T-1
 日)10:00 至 14:00 间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10-65059636,咨询电话:010-6505811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
 “《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6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
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00,000万元(含40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2.50%-3.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2.60                                      1,000
                    2.80                                      2,000
                    3.0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3.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00%,但高于或等于 2.8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80%,但高于或等于 2.6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2.6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
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
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65059636,
咨询电话:010-6505811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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