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作了修订,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核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披露《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