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迪生态 股票代码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凯迪生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鸿健 薛雪静
电话 027-67869270 027-67869270
传真 027-67869018 027-67869018
电子信箱 zhanghongjian@kaidihi.com xuexuejing@kaidih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981,574,347.54 1,342,416,832.61 1,342,416,832.61 4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233,390.17 163,068,658.57 159,669,994.43 -3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3,790,829.19 147,295,093.19 143,896,429.05 -13.9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0,412,302.94 1,035,781,009.78 1,033,346,365.53 -66.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3 0.12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3 0.12 -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2.21% 2.48% -1.0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5,033,912,249.24 32,892,193,487.57 32,904,874,753.52 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96,006,493.99 7,377,262,992.83 7,374,303,170.67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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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03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阳光凯迪新能
境内非国有法
源集团有限公 37.11% 559,293,123 278,127,047 冻结 547,580,000
人
司
武汉金湖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
4.90% 73,821,064 73,821,064
有限公司 人
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3.67% 55,248,085 55,248,085
公司
安徽省铁路建
设投资基金有 国有法人 2.61% 39,393,939 39,393,939
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
-民生银行-
泰达宏利价值
其他 2.01% 30,303,030 30,303,030
成长定向增发
229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创金合信基金
-招商银行-
其他 2.01% 30,303,030 30,303,030
荟誉金陵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 境内非国有法
1.94% 29,280,990
股份有限公司 人
珠海钰沺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合伙企业 1.34% 20,202,020 20,202,020
人
(有限合伙)
武汉百瑞普提
金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
0.95% 14,272,266 14,272,266
金中心(有限合 人
伙)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93% 13,983,200
公司
凯迪生态与阳光凯迪、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阳光凯迪与武汉金湖科技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为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
的说明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559,284,456 股,占总股本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37.11%, 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8,667 股,占总股
明(如有)
本为 0.001%合计 559,293,123 股,持股比例为 37.11%。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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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的驱动下,我国生物发电行业延续了2015年以来的增长态势,
公司顺应形势,真抓实干,将生物质发电业务水平推向了新的高度。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公司与知
名金融机构合作,成功设立绿色产业扶贫基金,将生物质发电产业与绿色金融结合,与精准扶贫工作融合
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在2016年上半年,公司加强生物质发电板块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生物质发电量24.43亿千瓦时,较去
年同期实现99%增长;风电、环保发电板块实现了稳定发展,发电业务板块,实现发电量31.07亿千瓦时,
较去年同期实现63%增长。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7.61%。由
于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7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1月收购北京阳光凯迪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收购前北京阳光凯迪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该资产收购属于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应进行追溯调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