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莎普爱思”) 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接到本公司股东王泉平先生的通知,王泉平先生将其原质押 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65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的 3.98%),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相关情况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37)。 截至本公告日,王泉平先生共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流通股份 21,373,800 股, 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13.08%;已累计质押股份 11,472,5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 本的 7.02%。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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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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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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