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95 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北京中建大厦 A 座 7 层会议室举行。董
事长官庆先生主持会议,董事钟瑞明、杨春锦、余海龙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郑
虎先生因公未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钟瑞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
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 5 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
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增选王祥明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推荐,同意提名王祥明先生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王祥明先生简历附后。
二、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王祥明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官庆先生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建
议,并经中组部、国资委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豁免公司高管兼职限制,同意聘
请王祥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官庆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官庆总经理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王祥明先生承诺,保证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期间勤勉尽职,处理好公司与其
控股股东的关系,不辜负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的信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会因为兼职而做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王祥明先生简历附后。
三、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总经理半年度工
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 4
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四、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中期财务分析报
告》
五、 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人事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王祥明先生简历
王祥明,男,1963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
第三工程局副局长;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 年 12 月起任中
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兼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建设部
总经理,中建西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5 月起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全国劳动模
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王祥明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王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