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挂牌转
让北京艺融民生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本次拟挂牌转让的艺融民生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的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该
评估机构拥有合规的评估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该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且本次交易定价及交易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转让相
关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重大不公允和不合理
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公平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核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超额利润奖励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含在子公司兼职的公司党委委员)核发 2014
年度超额利润奖励薪酬符合《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度经
营管理层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利益相
关方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
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和相应工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承担公司往年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相应工
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夏玉峰先生、吴涤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券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新建、彭剑锋、傅修延、杨峰、李悦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