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加强公司治理的专项活动,并于6月26日完成了自查阶段的工作。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核通过后于6月27日公告。此后,公司通过网站、邮件、电话等方式收集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2007年8月28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9月3日下发了《关于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07〕18号),该通知在肯定了公司治理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根据公司自查结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及黑龙江证监局的现场检查结果,公司对公司治理有待改进的问题拟订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并按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自查阶段存在的差距、问题和不足的整改:
(一)公司董事会尚未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将于今年12月进行换届,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将尽快组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预计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
(二)公司相关控制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整改措施: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控制制度已完善。
(三)公司尚需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措施: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准备和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进适合公司特点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
(四)需进一步强化和董事的信息沟通。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措施:公司采取定期邀请董事来公司调研,定期向董事送发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材料,不定期提供专题报告及电话沟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和董事的信息沟通。
二、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
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阶段,本公司没有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三、对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一)公司个别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措施:详细记录监事会会议。
(二)公司个别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签字时,未签委托人姓名。
整改措施:签署董事会会议决议时,签署委托人姓名。
(三)公司个别授权委托书无委托人签名。
整改措施:公司补签个别无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今后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相关要求办理。
通过开展加强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以更规范的运作,更优异的业绩来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