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与《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与《2016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与《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及《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