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好利来
(中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0 号”文核准,好利来公开
发行 1,66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11.9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9,849.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849.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7,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13-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个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好利来(中
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支行(后更名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8月15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389001047999999 18,654,008.62
厦门马巷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129260100100190588 126.75
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
合 计 18,654,135.37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
厦发改高技【2011】43 号 22,733.00 15,693.00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厦发改高技【2011】44 号 6,129.00 1,307.00
合计 28,862.00 17,000.00
经公司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10月12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的议案》,公司对上述“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
1、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
(1)投资规模调整
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从22,733.00万元调整至15,693.00万
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只有17,000.00万元,比原先预计的募集资
金规模大幅减少,且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需要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所需营业
资金的需求,无法大规模投入固定资产建设。
(2)建设内容调整
该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金额由8,200万元调整至12,305.01万元,办公楼、电路
保护元器件生产厂房及宿舍等的建设面积由27,000平方米增加至62,054.04平方
米,设备投资金额由11,190.00万元调整至2,524.9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之
后,对产品品质和公司形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从而对生产场地空间和设备的
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公司目前所用的生产厂房和办公楼使用年限较长,规划与使
用上已经逐渐不适合公司营运的需要;且公司原有场地空间有限,部分生产车间
使用过度,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的要求;此外,固定资产的规划和投资具
有连续性。为此,公司决定利用有限的资金优先投资翔安新厂的基础建设,将原
计划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部分募集资金4,105.01万元调整为基本建设投资,以保
证未来公司持续发展所需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未来随着公司订单数量的增
加,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渠道的融资资金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以保障公司
生产有序稳步进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从 6,129.00 万 元 减 少 至 1,307.00 万 元 , 取 消
4,822.00万元的设备投资,主要是因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只有17,000.00万元,比
原先预计的募集资金规模大幅减少,且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需要优先保障
生产经营所需营业资金的需求,无法大规模投入固定资产建设。
为此,公司决定利用有限的资金优先投资研发中心的基础建设,未来公司将
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渠道的融资资金购置相应研发设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
截至2015年9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4.99
万元,节余资金126.45万元。截至2016年7月,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
厂房基础建设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021.15万元,
节余资金1,865.40万元。
截至2016年8月15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336.14万元,节余募
集资金1,663.8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1.55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65.41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依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五、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865.41万元(含截止2016年8月15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
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意见
2016 年 8 月 22 日,好利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系在完成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
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
2016 年 8 月 22 日,好利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
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锡宝 吴亚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