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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5 年 8 月 23 日下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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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