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28,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为“环
投水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投”)提供委托贷款 28,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委托贷款将用于
首创环投补充流动性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
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首创环投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公司持有其 51.7%股权,
浙江中昌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其 45.3%股权,自然人倪士忠持有其 3%股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38 号 102 室;
法定代表人:郭鹏;经营范围:服务:给水、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及废气处理的
工程设计;批发、零售:给排水设备,环保设备;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首创环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42,756.65 万元,净资产为 4,367.68 万元,2015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5,528.39 万元,净利润为 243.33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38,357.03 万元,净资产为 4,235.25 万元,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974.05 万元,净利润为 192.80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首创环投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217,780.66 万
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