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缆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青岛汉河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2016-049 号), 公司与关联方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204.18 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所持青岛汉河机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机械”)100%的股权。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参与本次评估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
评估资质
1、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注册号为
370200228028156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
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从事证劵、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工程咨询
服务(专业:机械、建筑);市场交易信息服务;评估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发的证书编号为 0531040001 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批准
文号为:财企[2009]23 号,批准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评估业务。
二、股权转让后有关收益的归属:
本次基准日 2016 年 5 月 31 日到交割日为此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间产生的
亏损,由汉河集团承担;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汉缆股份享受。
双方对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核算及补偿方式如下:
1 损益核算:以交割日汉河机械财务报表为依据,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净利润比
较,核算过渡期间损益。
2 补偿方式:过渡期间产生亏损的,由原股东方汉河集团承担,款项在交割日后
15 天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过渡期间产生收益的,由汉缆股份享受。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产权权属清晰
完整,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重大权属瑕疵。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
租赁等问题,交易完成后不会与关联人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以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2、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
(2016)第 020372 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基准日,汉河机械欠汉河集团往来款共
计 3,394,769.89 元,该笔往来款为真实存在,并已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本次交易完成
后,汉河机械将继续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偿还责任。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汉缆股份与汉河机械均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在资源整合、人员管理和文化认同方面
有着天然的地缘优势。汉河机械自成立以来全心致力于生产机械设备及配件、轻重型钢
结构件加工、制造、安装;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面对行
业的转型升级,汉河机械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通过本次收购,汉河机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融资渠道、财务规划、经营
管理、团队激励和品牌宣传等方面将得到上市公司强有力的支持,其单纯依靠自身积累
的发展模式将得以改变;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
响。收购完成后,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较少。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的业务范围、
业务结构得到丰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
报。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汉河集团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累计发
生 100,273.94 万元,其中包括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00,000 万元;公司与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汉河机械有限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273.94 万元。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