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天顺风能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作为天顺 风能控股股东,承诺自2016年8月1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并将一如既往依法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帮助公司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截止公告日,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0,352,000股,持 股比例为35.8%。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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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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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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