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星期日)至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29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00—2007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座27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湃先生
7、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07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921,445股,占公司总股份181,923,088股的3.80%,其中A股股东16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842,345股,B股股东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9,100股。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103,247,68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份181,923,088股的56.75%,全部为A股股东。其中,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的100,658,190股股权回避表决,即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589,490股,占公司总股份181,923,088股的1.42%。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331,955股,占公司总股份181,923,088股的2.38%,其中A股股东16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252,855股,B股股东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9,100股。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关于关于汇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议案
同意股数6,736,707股(其中6,661,207股为A股,75,500股为B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反对股数118,138股(其中114,538股为A股,3,600股为B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弃权股数66,600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詹映峰律师和李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