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8 月 18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
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