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 号”《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6]390 号”文件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00 万股自 2016 年 6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
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008)。
根据工商部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对原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五
证合一”,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取得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3546966
2、名称: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5、法定代表人:王岳钧
6、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8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8 日 至 长期
9、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片剂、合剂(含口服液)、颗粒剂、
糖浆剂、散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有效期至2020年7月19日);
颗粒剂、口服液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1
月05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