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1 时在国电宁夏分公司 3 楼 303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
事,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萍女士主
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
年中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
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朗
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以公开招标价格为结算依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