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
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与丝绸
之路钢铁产业园(以下简称“钢铁产业园”“业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签订了(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 100 万吨转炉炼钢
/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公
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6 月 18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合同撤销函》,撤销
了《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 100 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
同》。
一、合同撤销函主要内容
德阳台海、中技公司与业主伊朗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三方于 2016 年 6 月共
同 签 订 的 年 产 100 万 吨 转 炉 炼 钢 / 连 铸 项 目 一 期 设 备 供 货 分 包 合 同
(NO.CNTIC-AR-P/1),现接业主通知,该项目因故无法执行,特此通知德阳台
海,撤销该合同,不在履行。
二、备查文件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合同撤销函》。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