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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关于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 2016 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三特
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149 号),
指出公司在对参股公司提供对外资助款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十二个月
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发生此情况是由于公司对参股公司项目投资款使用性质的认识
上有差异。公司在审批对大余湾项目提供项目资金事项时,未将对参
股公司的项目投资款视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因而未按照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规定,严格对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作充分调查,也未
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对照检查。董事会高度
重视这一问题,将组织管理层加强对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规章的学习,并将及时修改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明
确董事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慎对待合并报表范围外的
参股公司项目投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敦促公司尽快落实以
上整改措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龙平
                        张秀生
                              2016 年 8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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