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充
分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础上,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建设内容或公司承诺的投资总额的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焱 周少强 曹亦为
2016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