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杭州 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 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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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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