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
材料已于2016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益平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
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和情况。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