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
●本次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提供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7000万元(其中:为浙江医药担保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52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12月7日召开了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本公司与浙江医药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双方企业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实行等额原则,总额控制在一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三年。”该议案经2001年1月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此次为浙江医药向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03年8月29日至2003年12月19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医药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地:杭州市中河路司马巷60号18楼;法定代表人:李春波;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口服液、注射剂、原料药的生产,化学原料药、化学药、中药材的批发等。浙江医药企业信用等级:3A级。截止2003年7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70411.08万元;负债总额:107716.11元;净资产:62694.97万元;本年累计实现净利润:996.82万元。
浙江医药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内容
本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浙江医药向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03年8月29日至2003年12月19日。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互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通过与浙江医药的互保,有利于本公司融资多元化,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