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上午 8 点
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6 年 8 月 5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
事 10 名,实际到会董事 10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年产 43500 吨磷酸酯无卤阻燃剂装备提升技改
项目的议案》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
海园区东海第三大道 25 号实施年产 43500 吨磷酸酯无卤阻燃剂及副产 43000 吨
30%盐酸、500 吨含氯化钠盐装备提升技改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 21,161.19
万元。该技改项目采用新工艺,具有工艺流程短、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量少等优
点,能降低公司的综合成本。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年产 43500 吨磷酸酯无卤阻燃剂及副产 43000 吨 30%盐酸、500 吨
含氯化钠盐装备提升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该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
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7,50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抵押贷款业务占
序号 银行 总额度(万元)
授信额度比例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7,500 占 18%
2 华夏银行台州临海支行 10,000 无抵押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临海支行 30,000 无抵押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0,000 无抵押
合计 57,500 -
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与上述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
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含)。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4)。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