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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1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6 年 1-6 月份,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6 年 1-6 月份,公司其他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
见
     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通过查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资料,公司 2016
年 1-6 月份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王怀世、王琳、陈金坡
                                                                    2016 年 8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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