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恒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
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