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众和股份
股票代码:00207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金和
住所: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西许
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西许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 0 一六年八月八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金和
众和股份、上市公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金和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包括(1)2015 年 7
月 6 日,因股份转让减少 88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2)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31 日期间,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29,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4.65%;(3)2016 年 8 月 5 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5,51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7%。前述变动导致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
少了 35,932,182 股,持股比例下降了 5.66%。
本报告、报告书: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许金和,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同等学历,
曾任公司董事长。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西许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许金和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2015 年 7 月 6 日,因股份转让减少 88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31 日期间,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29,53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4.65%;2016 年 8 月 5 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5,51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7%。
前述变动导致许金和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少了 35,932,182 股,变动比例为
5.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76,884,065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2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将减持所持有的部份众和股份股票,并
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众和股份 112,816,24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众和股
份 76,884,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2015 年 7 月 6 日,因股份转让减少 88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2)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31 日期间,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29,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
(3)2016 年 8 月 5 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5,519,027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0.87%。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协议转让 2015 年 7 月 6 日 — 883,155 0.139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25.964 6,463,966 1.0175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5.058 6,668,834 1.0498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5.06 4,974,937 0.7831
集中竞价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4.17 2,421,063 0.3811
许金和 交易
2015 年 12 月 29 日 23.874 3,421,200 0.5386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976 3,650,000 0.574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463 1,930,000 0.3038
2016 年 8 月 5 日 20.613 5,519,027 0.8688
合 计 35,932,182 5.6563
上述合计导致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了 35,932,182 股,持有股权比例
下降了 5.6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前述股份转让、法院竞价交易卖出的股份存在冻结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众和股
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金和
签署日期:二 0 一六年八月八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的文本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西许
在地 工业区 5-8 号
股票简称 众和股份 股票代码 002070
信息披露义务 许金和 信息披露义 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村西许 189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112,816,247 股 持股比例: 17.76%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 76,884,065 股 持股比例: 12.1%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35,932,182 股 变动比例: 5.66%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说明:1)2015 年 7 月 6 日因股份转让减少 88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
(2)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口,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5%。
(3)2016 年 8 月 5 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5,519,027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0.87%。
上述合计导致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下降 5.66%。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说明: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将减持所持有的部份众和股份股票,并将按法
续减持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说明: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此前 6 个月在二
场买卖该上市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说明:本次减持不涉及审批。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金和
日期:二0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