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2日在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五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许金和、许木林、许建成、陈瑞莺、钟志刚、林峰国、李斌红、张亦春、唐予华、廖益新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07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7-036号公告】
2、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2个月。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07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7-037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