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未能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与竞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的决议。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参与竞拍的公告。 2007年9月10日上午,公司于截止时间10:00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三楼交易大厅现场递标,10:00准时开标。 2007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结果通知书》(国信〔2007〕(12)163号),根据该通知书,公司未能中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未能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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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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