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东 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设立合资公司是正常商业行为,是在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 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曹洲涛 谢石松 胡志勇 2016 年 8 月 3 日
威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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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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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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