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8月29日召开2003年第二次监事会(临时通讯),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及其代表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 虽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的能力持无法确定的态度,对本公司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公司2003年上半年已经实现赢利,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0.2.2条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故同意本公司申请恢复上市。 3、同意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8月30日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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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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