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短期委托理财计划
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短期委托理财计划,是为了把握良好的投资机会、利用阶段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前提下,选择适当的
时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
增加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短期委托理财计划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同意使用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
同时终止前次审议通过的以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计
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
异议独立意见。(公司将在签署购买理财产品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翘先生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洪城水业董事长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蔡翘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蔡
翘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蔡 翘:男,1977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
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