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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0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为保证公司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
金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据此修订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特别提示
    1、将原文:“一、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
    修改为:“一、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将原文:“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184.66 万股。”
     修改为:“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49.40 万股。”
     3、将原文:“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 90,604.24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
织项目’、‘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和‘欧洲技术、开发和销
售中心项目’。”
     修改为:“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 89,106.88 万元
(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
目’、‘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和‘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
心项目’。”
     4、将原文“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修改为“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释义
     将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
票、本次非公开发      指
                             对象发行不超过 8,184.66 万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发行
”
     修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
票、本次非公开发      指
                             对象发行不超过 8,049.40 万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发行
”
     三、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将原文:“(四)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8,184.66 万股。”
    修改为:“(四)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8,049.40 万股。”
    2、将原文:“四、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3)增资新澳香港并通过新澳香港实施“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7,604.24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 7,604.24 万元。
    发行人已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以自有资金对“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
态纺织项目”和“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进行了部分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需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亦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含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修改为:“四、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3)增资新澳香港并通过新澳香港实施“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7,604.24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6,106.88 万元。
    发行人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以自有资金对
“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和“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
项目”进行了部分投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需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亦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3、将原文:“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184.66 万股,以上限 8,184.66 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达到 40,646.66 万股,新澳实业持有公司
30.1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建华合计控制公司 44.15%
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修改为:“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049.40 万股,以上限 8,049.40 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达到 40,511.40 万股,新澳实业持有公司 30.21%
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建华合计控制公司 44.30%的股
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4、将原文:“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复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批准程序。”
    修改为:“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批准程序。”
    四、第二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将原文:“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90,604.24 万元(含发行费用),
发行数量不超过 8,184.66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实施“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增资厚源纺织并通过厚源纺织
实施“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和增资新澳香港并通过新澳香
港实施“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已投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注]          使用金额
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
                                    65,390.00              5,356.33                53,000.00
纺织项目
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
                                    47,093.00              9,076.91                30,000.00
搬迁建设项目
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
                                     7,604.24                   —                  7,604.24
心项目
    合 计                      120,087.24            14,433.24                 90,604.24
   注:项目已投资金额为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项目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金额。
    项目剩余需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扣除已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亦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含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修改为:“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89,106.88 万元(含发行费用),
发行数量不超过 8,049.4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实施“30,000 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增资厚源纺织并通过厚源纺织实
施“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和增资新澳香港并通过新澳香港
实施“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已投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注]                  使用金额
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
                                    65,390.00              5,356.33                53,000.00
纺织项目
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
                                    47,093.00              9,076.91                30,000.00
搬迁建设项目
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
                                     7,604.24                   —                  6,106.88
心项目
    合 计                      120,087.24            14,433.24                 89,106.88
   注:项目已投资金额为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项目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金额。
    项目剩余需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扣除已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亦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五、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将原文:“(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不超过 8,184.66 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新澳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建华先生;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修改为:“(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不超过 8,049.40 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新澳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建华先生;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将原文“(五)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
会核准,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
涉及境外投资,尚需取得相关商务部门和发改委部门的境外投资批复或备案。”
    修改为“(五)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
准,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
    六、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将原文“(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2016-2018)》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
行修改和补充,该事宜尚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为“(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2016-2018)》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进行
了修改和补充。”
    七、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1、将原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
中国证监会核准。”
    修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将原文:“4、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 8,184.66 万股。”
    修改为:“4、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 8,049.40 万股。”
    3、将原文:“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上限 90,604.24 万元(含发行费用)。”
    修改为:“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89,106.88 万元(含发行费用)。”
    4、将原文:“1、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
度的数据持平
                项   目                 2015 年/2015.12.31   2016 年/2016.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10.36              13,21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0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7                    5.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0                   11.29
    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未考虑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稀释影响。”
    修改为:“1、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度的
数据持平
                项    目                2015 年/2015.12.31    2016 年/2016.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10.36               13,21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0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7                    5.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0                   11.31
    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未考虑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稀释影响。”
    5、将原文:“2、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 1 季度
增长速度
                项    目                2015 年/2015.12.31    2016 年/2016.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10.36               15,490.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7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7                    5.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0                   13.12
    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未考虑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稀释影响。”
    修改为:“2、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 1 季度增
长速度
                项    目                2015 年/2015.12.31    2016 年/2016.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210.36               15,490.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7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7                5.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0               13.13
       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未考虑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稀释影响。”
     6、将原文:“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等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
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修改为:“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等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
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7、将原文:“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
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
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为:“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
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
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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